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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法人证制度与办理要求(2016年10月版)

时间:2016-10-24 作者: 来源:劲松工会

一、法人制度与工会法人

(一)法人制度

法人,是相对于自然人而言的。自然人是以生命为存在特征的个人,我们每个人都是自然人。而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法人具有以下一般特点:

1)法人是一种社会组织,是一种集合体,是由法律赋予了法律人格的组织集合体,这是法人与自然人的根本区别。法人可以是个人的集合体,也可以是财产的集合体,也可以是人与财产的集合体。

2)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民事权利能力是法律赋予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从而享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民事行为能力是民事主体能够以自己的名义,独立实施民事行为的资格。法人通过自己的行为参与民事活动,行使法律所赋予的民事权利,设定和承担法律所允许的民事义务。

3)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它能够对自己的行为负责,以自己的名义独立承担民事义务。能否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是区别法人组织与其他非法人组织的重要标志。

1986年《民法通则》对法人作了专章规定,为建立法人制度奠定了基础。

1993年《公司法》的颁布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提供了法律保障。

工会法人属于社会团体法人。

(二)我国工会法人的性质特点

工会法人就是依法取得法人资格的工会组织,具体讲,工会法人是依法成立的,有独立人格,有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工会组织。

(二)我国工会法人的性质特点

1.工会法人与其它社团法人不同。

工会作为职工自愿结合的群众组织,具有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巩固国家政权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等多重职责,其他社会团体法人如某些体育、文艺、科技、学术协会等,则不具有或不完全具有上述职责与权利。

2.工会法人与企业法人不同

企业法人是指实行经济核算,进行经营管理的各类经济组织。

工会法人则以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为神圣职责。工会法人主要是通过参与制定法律、行政法规和政策,与企业进行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参与协调劳动关系,为职工提供法律服务等形式,维护职工的政治、经济利益。

(三)工会法人资格登记的主要法律政策依据

工会法人资格登记,是指基层工会向工会法人资格登记管理机关提出法人资格登记申请,经审核,符合工会法人资格条件的,工会法人资格审查登记机关向该工会组织发放《工会法人资格证书》,并对证书进行变更、审查、注销等工作。这是工会的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

(三)工会法人资格登记的主要法律政策依据

1.《民法通则》第三十七条:法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依法成立;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工会法》第十四条规定:“中华全国总工会、地方总工会、产业工会具有社会团体法人资格。基层工会具备民法通则规定的法人条件的,依法取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

根据上述规定,中华全国总工会、地方总工会、产业工会具有社会团体法人资格,其法人资格自然取得,不需要登记。基层工会组织的法人资格需要“依法”登记取得。

3.2000228日,全总与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工会法人组织申领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的通知》,明确了工会法人取得组织机构代码证的范围、申领代码证的方式,并规定了《工会法人资格证书》、《工会法定代表人证书》样式等。取得工会法人证书的工会再到当地质检部门条码中心申请组织机构代码。(成为历史)

4.2008613日,全总制定了新的《基层工会法人资格登记办法》,进一步明确了基层工会组织进行法人资格登记的条件、申请程序、申请时间、登记机关、办理时间、日常管理等具体操作问题。

5.2008710日,全总办公厅制定了《关于制备工会法人资格登记专用章规格和式样的通知》,要求县级以上工会都要刻制工会法人资格登记专用印章,并明确了登记专用章的内容、尺寸大小和样式。

(四)基层工会取得法人资格的条件

《基层工会法人资格登记办法》规定基层工会申请取得工会法人资格应当具备四个条件:

1.依照《工会法》和《工会章程》的规定成立;

要做到依法成立,一要在上级工会的指导下,由职工自愿成立,二要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由会员依法选举工会的组织领导机构和领导人员,三工会领导人的任职条件要合法合规,四工会的名称要符合工会法、工会章程及相关规定,五选举结果报上级工会,要得到上级工会的书面正式批复。

2.工会经费来源有保障

与《民法通则》所规定的“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不同,因为工会是社团法人,财产经费不是必要条件,无论工会有没有或有多少财产和经费,只要经费来源有可靠保障就可以,不必设定具体的经费标准。

3.有组织机构和办公场所

依照《工会法》和《工会章程》成立的工会领导机构,一般这样设定,第一,会员25人以上的,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设有主席、副主席、委员,第二,会员不足二十五人的,可以单独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也可以由两个以上单位的会员联合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可以选举组织员一人,也可以选举工会主席、副主席,主持基层工会工作,第三,工会的组织形式可以是工会委员会,也可以是工会联合委员会,或联合工会委员会。

所谓办公场所,指有一个相对固定、适宜办公的地点,具备办公的基本条件,方便与职工联系,不要求一定要有多少间办公室等。

4.能够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基层工会以自己的名义独立从事民事活动,以自己的行为能力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这种民事活动与基层工会的基本职责密切相关,与工会自身的经济实力相匹配。如购买办公用品、技能培训、开展文化娱乐活动等。

(五)基层工会法人资格登记的意义

基层工会法人资格登记工作是工会的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它的重要意义在于明确了基层工会组织的民事法律主体地位,从法律上确认了工会组织的性质和身份。对规范基层工会法制化建设,更好的服务职工、为职工维权,保护基层工会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是有利于增强工会的法律意识。

基层工会取得法人资格,其民事主体地位得以确立,工会主席或主持工作的副主席是工会的法定代表人,有权以工会法人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参与社会活动。

工会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变更的,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工会法定代表人必须按照《工会法》和《工会章程》以及工会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授权行使职权,不得以法人的名义从事其职权范围以外的民事活动。

工会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工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纪律;工会工作人员以工会名义从事超出职责范围的活动,损害职工或工会权益的,依照《工会法》的规定,应承担行政责任、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是有利于增强工会的责任意识。

工会是职工群众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是职工群众合法权益的表达者、代表者和维护者。工会组织领导机构是经过民主程序选举产生的,应对广大职工负责。但现实中,一些基层工会对自己的身份认识模糊,容易放松责任,有损工会组织的形象。比如,在审理劳动争议案件时,有的工会主席受企业委托代表企业与职工对簿公堂,忘记了自己的身份、忘记了自己应该代表谁。通过法人资格登记,可以使基层从法律上明确自己是谁,代表谁,为了谁,这有利于强化基层组织的责任意识,促进工会干部不断转变作风,积极为职工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时刻提醒基层工会牢记维护职工权益的基本职责,不断增强基层工会组织的吸引力、凝聚力和创造力。

三是有利于发挥协调劳动关系的作用。

基层工会取得法人资格,确立了基层工会与企事业单位平等的法律地位,工会主席的法定代表人身份得到确认,有利于基层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事业单位进行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代表和组织职工参与民主管理厂务公开;监督企业贯彻落实劳动法律法规,依法参与劳动争议的调解、仲裁,帮助职工进行劳动争议诉讼,为职工提供法律服务。

四是有利于保护工会经费和财产。

工会经费和财产是工会联系职工、服务职工、维护职工权益的物质基础,关系基层工会的活力。

我市推行工会经费税务代收,要求基层工会必须建立银行账户,建立银行账户需要有工会法人资格证书。一些基层工会因没有取得法人资格,没有独立账户,工会经费不能独立管理使用,直接影响到基层工会作用的发挥。

在领取法人资格证书时,通过财产清查核实登记,明晰产权,确认归属,为加强工会资产保护与管理奠定了法律基础。

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与工会法人资格登记

(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的背景

20133月《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提出,要“建立以公民身份证号码和组织机构代码为基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

对于个人以身份证号码作为其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已获得社会各界的共识;但是,对于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由于种种原因,迟迟未能形成统一的方案。

20153月,李克强总理率领14部委负责人考察工商总局,提出年内实现“一证一号”的硬要求,各部门达成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应用于“一证一号”改革的共识。

611日,国务院发布了《关于转批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设总体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33号),正式明确了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顶层制度设计。

《关于转批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设总体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33号)

提出:国家将建立覆盖全面、稳定且唯一的以组织机构代码为基础的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

要求: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相关基本信息作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数字身份证, 组织机构代码管理部门负责管理统一代码资源,建设和运行维护统一代码数据库,为各部门提供信息服务,加强统一代码赋码后的校核。登记管理部门负责在法人和其他组织注册登记时发放统一代码,赋码后将统一代码及相关信息按规定期限回传组织机构代码管理部门运维管理的统一代码数据库,并及时向社会公开并与其他部门共享。

同年,全总启动了工会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建设。

(二)工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设的重要意义

第一,提高有关工会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程度。

第二,提高基层工会法人资格证书公信力和公认度。

第三,强化工会法律工作部门与基层的联系。

第四,“两证合一”简化了办证程序,为组织机构代码管理部门和工会实现信息共享和利用创造了条件。

 

三、工会法人资格登记工作流程

(一)应登记的工会组织范围

依据全总《基层工会法人资格登记办法》(总工发〔200839号)(下简称《办法》)第四条的规定,基层工会申请取得工会法人资格应当具备的条件是:(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的规定成立;(2)工会经费来源有保障;(3)有组织机构和办公场所;(4)能够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凡具备上述条件的基层工会,应当及时办理登记。

基层工会法人资格登记管理的适用范围

1.从主体看,包括各种所有制性质、各种治理机构形式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民办非企业单位以及其他单位成立的工会组织。

2.从组织形式看,基层工会包括基层工会委员会、基层工会联合会、联合基层工会委员会等。企业、事业单位、机关成立的工会以及街道、乡镇成立的基层工会联合会都属于基层工会。

3.从过程看,包括基层工会申请取得、变更、注销工会法人资格以及日常使用管理等整个过程。

(二)办理流程及提交材料

1.新建基层工会按照申请流程办理。

2.办理过工会法人资格证书,未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基层工会,按照申请流程办理。

3.办理过组织机构代码证,未办理工会法人资格证书的基层工会,按照申请流程办理。

4.申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时,相关历史数据不全的基层工会,按照申请流程办理。

5.同时办理过工会法人资格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基层工会,按照变更流程办理。

6.已取得工会法人资格的基层工会因所在单位撤销、破产等原因注销的,按照注销流程办理。

工会法人资格申请需要提交

•    填好并盖好章的表格各一式三份(包括《工会法人资格申请登记表》、《基层工会经费财产验资证明》)。

•    本级工会成立的批复文件及复印件。

•    企业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机关事业单位提供法人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    法定代表人(工会主席)免冠照片3张,主席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非法定代表人(工会主席)前来办理登记者,需携带工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一份、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特别提示:

1.本级工会没有经费审查委员会的,须提供工会成立的批复文件复印件(批复文件提到成立经费审查委员会的,须成立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并刻章后才能办理)。

2.已办理过工会法人资格证书的基层工会,需交回原工会法人资格证书三个(包括《工会法人资格证书》、《工会法人资格证书副本》和《工会法人法定代表人证书》),已办理过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基层工会,需交回原工会组织机构代码证(包括组织机构代码IC卡、《工会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和《工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工会法人资格变更需提交的材料

1.填好并盖好章的《工会法人资格变更登记表》一式三份。

2.原工会法人资格证书三个(包括《工会法人资格证书》、《工会法人资格证书副本》和《工会法人法定代表人证书》),原工会组织机构代码证(包括组织机构代码IC卡、《工会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和《工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3.本级工会变更批复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4.企业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机关、事业单位等提供法人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5.法定代表人(工会主席)免冠照片3张,主席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非法定代表人(工会主席)前来办理登记者,需携带工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一份、经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一份。

7.工会主席变更,则需另提供工会主席个人简况表格一式三份及新主席一寸免冠照片3张。

8.工会名称变更需要盖新的工会章。

特别提示:

1.工会法人资格证书或工会组织机构代码证任一证书遗失的,需登报公示,在办理变更手续时,需提供报纸原件。

2.仅换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无其他变更事项的基层工会,只需提交上述变更材料中的第12456项,在填写《工会法人资格变更登记表》时需填写原确认登记事项,在申请变更原因中填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换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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