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WS
资讯动态

关于转发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对政府采购工程项目法律适用及申领施工许可证问题的答复》的通知

时间:2015-12-02 作者: 来源:财政部办公厅

财办库〔2015〕352号

       党中央有关部门办公厅(室),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办公厅(室),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秘书局,全国政协办公厅秘书局,高法院办公厅,高检院办公厅,有关人民团体办公厅(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有关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现将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对政府采购工程项目法律适用及申领施工许可证问题的答复》(国法秘财函[2015]736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地方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强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工作协调,协助做好依法采用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等非招标方式采购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施工许可证的申领工作。对于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向财政部反馈。

  联系电话:010-68553724


  附件:对政府采购工程项目法律适用及申领施工许可证问题的答复 点击下载

财政部办公厅
2015年12月2日

网址链接:http://www.ccgp.gov.cn/zcfg/mof/201512/t20151211_6305871.htm




友情链接: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北京政府采购网     北京工程建设交易信息网     北京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朝阳区财政信息网     北京市朝阳区房屋管理局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支取审核系统     中国招标投标协会     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中国政府采购网     展创拓实     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信用公维     军队采购网     全军武器装备采购信息网     

北京展创丰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劲松九区广和南里8条1号

电话:87661533 \ 87661535

邮箱:shangwu@zgcost.com

Copyright © 北京展创丰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ICP备15050171号-1 技术支持: 原创先锋 北京网站建设